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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工程技术学院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2026年09月03日 12:06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新疆医科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规范推免程序,切实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为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

主  任: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主任: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及党委委员

委  员:学院纪检委员、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及教师代表

材料审核专家组:成员为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人数不少于5人。

1.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拟定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初审、资格审查、专业综合成绩、遴选学院符合免试攻读研究生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处理推荐和接收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申诉,上报推荐名单。

2.材料审核专家组:主要负责对学生学术成果(如发表学术论文、科研竞赛获奖、参与科研项目等)的审核鉴定。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按学校分配名额,医学工程技术学院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名额为10名,其中包含1名研究生支教团面试名额。现分配如下:

序号

专业班级

普通推免

推荐研究生支教团

1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3

1

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3

3

生物医药数据科学专业

3

合计

9

1

三、遴选推荐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以及校园和谐稳定。

(二)政治素质好,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及学术不端行为,执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制”。

(三)面向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专升本学生)。

(四)申请学生在校期间学业平均学分绩点应在同学院同专业同年级排名前20%(使用学生首次获得的课程成绩,坚决杜绝通过“刷成绩”“刷绩点”提升成绩排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已修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课程,不含大学英语、体育、公共任意选修课程;且具备本科毕业及获得学士学位的条件。

(五)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六)英语水平达到CET-4级≥426分。

(七)“研究生支教团”在符合以上1-6项推荐遴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须符合团委的相关要求。

四、遴选推荐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及申请

9月2日,学院以班级为单位面向全体参评学生逐条传达文件精神,确保政策解读精准触达每位学生。

(二)材料提交

各班级严格按照推荐要求准备材料,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9月3日17:00前,各班级将相关材料上交至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三)学术成果审核

9月4日材料审核专家组对学生提交的学术成果材料进行审核鉴定。

1.组织相关学生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2.根据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及公开答辩情况进行审核评价,聚焦其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重点对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和竞赛奖项从严把关。具体见附件1和附件2。

3.专家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4.专家组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

(四)实施遴选推荐

学院组织完成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学生申请。符合遴选推荐要求和条件的我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及相应佐证材料。

2.学业成绩审核。学生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以教务管理系统记载的首次获得的课程成绩为准计算平均学分绩点,并核查确认学生是否满足遴选推荐各项学业要求。

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审核。以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准进行审核。根据材料审核专家组的审核结果,对存在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的学生取消加分。

4.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5.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学业成绩(占比8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占比20%)两部分组成,成绩测算流程见附件4。

6.根据学院推免生名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

7.进入推荐候选名单的学生若放弃推免资格,排名顺延。放弃推免资格学生须填写《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附件5),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存档。

8.9月5日,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推荐材料报送教务处和校团委备案。

(五)材料提交

9月3日,各班级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以下遴选推荐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和相关PDF扫描件报送至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1)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

(2)《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3)经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

(4)CET成绩单;

(5)《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6)一式两份。

(6)入校至今发表的学术论文(综测中C5项)、科研成果与科技发明(综测中C6项)、学科竞赛(综测中C7项)等相关支撑材料及班级汇总表。

五、工作要求

(一)所有参与此次遴选推荐工作的师生须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学院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开展遴选推荐工作。严格落实工作纪律与程序要求,依规完成遴选、审核、公示、报送等工作。

(二)学院涉及公示的内容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将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在遴选推荐工作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强化指导教师在学生科研诚信教育中的关键作用,坚守学术道德,弘扬学术诚信,主动抵制和防范推免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

(四)推免工作实施回避原则,学院教职员工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我院推免,应主动向学院进行书面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应主动向学院及学校进行书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须主动向学院进行书面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五)对于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报新疆教育考试院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申诉与监督

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及纪检委员将监督推免全过程,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推免工作期间,我院随时接受咨询、解释和监督。

纪检委监督电话:0991-2110398  

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电话:0991-2110399  

附件:

1. 新疆医科大学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和竞赛奖项鉴定要求

2. 联合成果指导教师推荐信模板

 3.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4.新疆医科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成绩测算流程

 5.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

 6.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医学工程技术学院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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